企业退休人员速看:国务院对养老金及相关待遇到底怎么规定?
大家好,每天给大家带来最新动态 ,内容随缘更,每篇都掏干货;如果你觉得这些信息对生活有用,就点个关注~ 很多企业退休的朋友,平时刷短视频,能看到各种关于养老金的说法,有的说得很夸张,有的只挑半句政策来讲,看多了很容易分不清哪些是真规定,哪些是猜测或者传言。经常有人留言问,国务院到底是怎么定企业退休养老金和配套待遇的?领取资格、钱怎么算、每年上调、去世之后家属待遇、还有医保、社会化管理这些,有没有统一的硬性要求? 这篇就把相关规定捋清楚,全部依据国务院出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文件、社会保险法,还有后续配套落地政策,用大白话解释,不添小道消息,不做主观预判。很多人容易混淆一个关键点:国务院定的是全国统一制度框架、底层规则,而不是直接定每个省、每个人具体发多少钱。像每月能领多少、每年涨多少,是在国家框架下,由各省结合本地工资、物价、基金承受能力,制定本省细则,再报审批之后执行。这也是为什么同样是企业退休,不同省份,甚至省内不同地市,到手金额会有差距。 先把核心文件交代明白,避免混淆。我们现在执行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主框架,源头是国发〔1997〕26号,也就是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后续国发〔2005〕38号做了重大调整,重新改了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养老金计发公式,也是现在大多数企业退休人员核算待遇最核心的国务院文件,再加上社会保险法,作为法律层面的支撑。每年的养老金上调方案,是人社部、财政部拿出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之后下发,不是某个部门自己决定的。网上很多说法,动不动就说“国务院已经发文,统一涨到XX元”,大多是误传,一定要区分“制度长期规则”和“年度调整通知”,二者不是一回事。 第一个最基础,也是被问得最多的:按月领养老金,国务院规定的硬性条件是什么? 很多人只记住“交满15年”,却忽略另外一条,这也是很多临近退休的人踩坑的地方。按照规定,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第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第二,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才能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这里有两个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第一,“交满15年”,是按月领养老金的最低门槛,不是建议只交15年。国发〔2005〕38号文件明确写了制度导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之后每个月领的钱就越多,以后每年上调的时候,挂钩调整部分也更占优势。只交满15年就停保,只是满足最低领取资格,最终待遇会偏低,这一点很多自媒体讲得不全,只说交15年就能领,不提待遇差距。 第二,到退休年龄,但是累计缴费不够15年,怎么办?按规定,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是继续缴费,一直交到满15年,之后按月领养老金;二是按规定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居民养老的规则领待遇。不能直接一次性补缴凑够15年,一次性补缴是有严格限定情形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这个规则全国统一,不是地方随便定的。 还有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职工常规标准:男职工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的,可以按政策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也不是想办就能办,要符合国家列出的情形,经过审核认定,不是企业或者个人申请就一定能批。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很多是自己出钱交职工养老,属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但退休年龄规则和在岗企业职工有区别,各省在国家框架内执行,这点后面会简单区分。 接下来,就是养老金由哪几块组成,计发公式,也是国发〔2005〕38号里面写清楚的,这个是国务院确定的计发规则。 养老金一共分三类,不是所有人都能拿到全部三项,要看参加工作时间,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新人、中人、老人”。 新人: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之后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缴费满15年。待遇由两块构成: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过渡性养老金。 中人:在1997年文件实施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缴费满15年。除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再加一项过渡性养老金,用来补偿统账结合制度建立之前,没有设立个人账户的那段视同缴费年限对应的待遇。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折算比例,国务院只定了原则,具体参数由各省自行制定,所以同类型的中人,省和省之间,过渡性养老金差距会比较明显,这是合规的,不是核算出错。 老人:在统一制度实施之前已经办完退休,继续按原来的标准发放,并且跟着以后年度统一参与养老金上调,保障待遇跟上物价和工资变化。 我们拆开通俗解释每一块。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退休当年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 累计缴费年限 × 1%。很多人看不懂“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大白话就是,你这么多年缴费基数和当年社平工资的平均比值,简单理解,长期按高基数交,这个数值就高,基础养老金也就更高。可以看出来,基础养老金和退休当年的社平工资直接挂钩,社平工资每年上涨,晚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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