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查获9371.5公斤渔获物,差628.5公斤不够拍卖线,这批鱼最后归了谁
9月4日晚上到5日凌晨,金石滩以南大约10海里处,有7艘船被控制住了。 不是守株待兔,而是先用信息化监测、大数据研判锁定位置,执法艇再过去。7条船都是丹东籍的,问题就是擅自改变作业场所、违规变更作业类型,也就是跑到禁渔区线里去拖了。一条船进出港报告上写着8个人,上船一数,实际9个人。 鱼被放在码头上过秤,冰碴子和鱼腥味混在一起,最后称出9371.5公斤。船扣在了棉花岛执法码头,通报上说要进行评估拍卖。 钓鱼人看到这里,第一个冒出来的问题大概率不是船,而是鱼。 这么多鱼,最后都到哪里去了? 下面就是三种最常见的说法。第一种,被分了,罚没之后是不是就进了谁的冰箱?第二种,倒回海里,鱼本来从海里来,还回去得了。第三种情况就是烂在码头上,程序走的慢,等到罚单下来的时候鱼早就坏了。 这三种说法都是错误的。不是说我们有多懂,而是因为规矩写得清清楚楚,没有给这些漏洞留出空间。 先说钱。根据农业农村部《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第六十八条至七十条的规定:不属禁止制造、流通、使用的物品,应当按规定公开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扣除处理费用之后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法》中还有一条更严的,罚没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都不得截留、私分,财政部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 已经很明白了。分不了。不是因为觉悟高,而是因为钱根本就收不回来。 那鱼本身呢?要看它是死是活。以泉州市《非法捕捞渔获物处置暂行规定》为例,该规定分档非常细致:活体不再没收,固定证据之后可以现场放生;死了没有价值的,200公斤以下走无害化,海抛、填埋都可以;200公斤以上不到一万公斤,可以变卖,需要公开邀约不少于3家买受人竞价,出价最高者得;一万公斤以上,则走公开拍卖,并且要委托有拍卖资格的拍卖人来操作。 9371.5公斤。 距离一万公斤还有628.5公斤。各地的口径不同,我们不敢为大连下结论,但是这个数字卡在这里,很巧。 再一个就是比较冷门的。福建省在2025年1月份发布的《涉案渔获物先行处置办法》中,对于处置服务单位有如下一条硬性规定:必须具有自有的冷链储存或者饲料加工的能力。 这两个词是什么意思?冷链,饲料加工。 也就是说,那些死掉的、超过200公斤的鱼,大概率不会被端上餐桌,而是进了冷库,然后去了饲料厂。这才是这批鱼真正的去处,不是厨房,是饲料。 另外一条是知道的人更少。泉州那份规定上写到:伏季休渔期间以变卖或者拍卖的方式处理的渔获物,在休渔结束之前不得进入市场流通。是什么原因呢?罚没的鱼如果直接上市的话,在休渔期内市场上本来应该是没有鱼的,但是违法捕捞的鱼却先摆上了摊位。守法的人在家休息,违法的鱼先上市场,这一条堵的就是这个漏洞。 鱼这种东西很特殊,既是证据又容易腐烂,扣上几天就会变质,还要承担保管费用。因此才有了先行处置:证据先固定好,鱼该放就放,该卖就卖。 顺便说一下那条线。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是由国务院统一划定的,用经纬度基点相连而成,线内侧禁止底拖网作业。这根线就和村里砌的院墙一样,并不是不让出门,而是不让拖拉机开进菜地。 9月1日黄渤海才开渔,才4天就有人往线里钻,还是大半夜。 鲁森主要玩淡水,海上的事情我们没有经历过。但是9371.5公斤换算过来大概就是小两万斤了,拎着鱼护一天下来能钓到三五斤就算没有空军了,这趟拖回来的,够我们钓多少年? 咱平时心疼的是被收走的那根竿,几百块钱肉疼半天。但是真正伤到资源的是往禁渔区线里钻的底拖网,一趟下来,小鱼小虾一块儿过。线内拖网跟电工、网民是一路货色。 所以不要再传没收的鱼都被分了,传一次,就寒一次海上熬夜执法的人的心。真要盯,盯那道线。海上的面积很大,执法艇只有那么几条,如果不提前锁定位置的话,那么这七条船拖完就走了,鱼卸到哪里都不知道。 最后说几句无关的话。通报 中提到的数据是9371.5公斤。不是9371,也不是9400。不知道是谁把0.5公斤也给记上了。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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