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相气急败坏!不再掩饰其野心:不许中国援引“敌国条款”
前言 大家好,我是小李。 9月29日,日本外务大臣茂木敏充在记者会上公开要求中国不得援引《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声称“任何国家都没有援引该条款的余地”。 在此之前的9月22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已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呼吁尽快删除这一条款。一个二战战败国凭什么要求战胜国放弃宪章赋予的权利? 日本政坛从首相到外相接连炒作这个话题,真正着急的到底是条款本身,还是条款背后那个战后身份标签? 联大决议的措辞被日本刻意曲解 茂木敏充在记者会上搬出的法律依据是1995年和2005年的两份联大决议。他声称联大已经认定“敌国条款”失效,因此任何国家都无权引用。 这个说法经不起推敲。1995年联大决议用的措辞是条款“过时”,而不是“失效”。法律条文只有有效和无效两种状态,“过时”并非一个法律术语。 那份决议的原文还写道,条款不能仅仅因为时间流逝就自动作废,只要过去的罪行仍未清算,就不能视为过时。 2005年联大成果文件用的词是“决心删除”,表达的是一个意向,不是已经删除的结果。联大决议的性质是建议,不具备修改宪章的法律效力。 新华社报道指出,这些决议从未启动过《联合国宪章》第108条规定的修订程序。 要真正删除敌国条款,需要联大三分之二会员国表决通过,再由包括五常在内的三分之二会员国按照各自国内宪法程序批准。五常中任何一个不批准,修正案就无法生效。 从1995年至今,这个程序既没有启动过,也没有完成过。 北京外国语大学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教授王旭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详细解释过这个程序。 他强调关于删除“敌国条款”的问题,既没有启动相关的修订程序,也没有完成相关的修订程序,条款现在仍然是有效的。 翻看今天版本的《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第107条白纸黑字都在那里,没有任何正式法律文件将其废除。 茂木敏充把过时说成“失效”,把“决心删除”歪曲成“已经删除”,本质上是用外交话术偷换法律事实。 小李觉得,一个外务大臣不可能分不清建议和法律的区别。他之所以故意混淆,是因为一旦承认条款仍然有效,日本就必须面对一个它不愿意面对的法理现实。 日本的真实目标不只是摘掉一顶帽子 日本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开始在联合国外交场合游说删除敌国条款,至今已经持续了数十年。推动删除条款是日本一项长期战略目标,不是高市或茂木某一次发言刺激下的临时反应。 从法理角度看,只要敌国条款还在宪章里,日本在联合国法律框架内依旧被定义为二战轴心国。这个身份标签不会因为经济体量上涨、军备更新换代就自动消失。 日本的目标是所谓的“国家正常化”,但这个正常化的核心,不是简单的正常主权国家身份,而是挣脱战后国际秩序对日本的军事约束。 日本近些年的军事动作能说明问题。2026财年日本防卫预算约9.04万亿日元,较前一年度增加约3349亿日元,实现连续14年增长,创历史新高。 预算中单独列支约9733亿日元用于加强防区外打击能力建设,包括推进改进型12式反舰导弹的研发,射程延伸至1000公里以上。 海上自卫队方面,出云号和加贺号两艘直升机驱逐舰的航母化改造进入第二阶段,完成后能起降F-35B隐身战机。航空自卫队计划更名为“航空宇宙自卫队”,新设规模约880人的“宇宙作战集团”。 这些动作与高市在联大所讲的“专守防卫”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落差。 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副院长张玉来分析指出,“专守防卫”的核心是不拥有攻击性战略武器、不对对方基地实施先发制人式的打击,但从能力建设上看,这一原则早就名存实亡。 小李注意到一个细节。日本当年能够加入联合国,前提就是全盘接受整部《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也是日本代表亲手签字认可的内容。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9月23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指出,日本以承认军国主义罪行、接受《联合国宪章》全部内容为前提加入联合国,敌国条款至今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日本能够站在联大讲台上发言,本身就建立在对宪章的接受之上。这个逻辑链条,日本政客在讲话时特意绕开了。 更让日本在意的是,敌国条款还赋予二战战胜国一项特殊权力。第53条规定,如果二战中的战败国重新走上对外扩张的侵略道路,区域组织经相关国家请求,可以不经安理会授权就采取武力行动。 第107条则明确,战胜国可以不经过联合国授权,对二战敌国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日本越是急于删除敌国条款,越说明这条款对它构成了实实在在的约束。 修改宪章的门槛日本迈不过去 日本在联合国推动删除敌国条款这件事,面临着几个绕不过去的现实障碍。 修改宪章需要安理会全体常任理事国批准。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9月28日在联大行使答辩权,强调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扎哈罗娃9月30日表示,俄罗斯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即反对日本“入常”,并指出日本正在加速推进“再军事化”进程,背离了该国战后宪法中的和平主义条款。 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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